实验教师是实验室教学工作和实验室建设的主体,是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的骨干力量。为加强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更好的完成实验教学工作,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特点,特制定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实验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树立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第二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备课,做好实验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首次上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和预试,经院系认证合格后方可独立指导实验。新开得实验项目也要进行预试,以确保实验课顺利进行。
第四条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
第五条实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对学生的预习检查,加强对实验操作的指导,切实加强对学生基本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第六条实验完成后要组织学生关闭电、气、门窗,做好安全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
第七条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详细批改实验报告,合理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课程的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第八条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改革教材、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研究新方法、新装置,使实验教学成为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关键环节。
第九条指导和帮助新进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第十条承担院系和实验中心安排的其他实验教学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