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为有序、规范的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根据实验教学中心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心要利用开放实验室和无实验课的实验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为加强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供实验条件保障。
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型实验、创新型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SRT等课外科技活动。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实验中心将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内容、地点向学生公布。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实验方案提交实验中心并预约登记。
四、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仪器和材料的准备工作。配备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入指导学生的实验工作。
五、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查阅实验题目的相关资料,设计好实验方案,并做好实验的其他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实验室的安全。损坏仪器设备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维护教学秩序;确保实验有序进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记录。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各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成果的收集、论文发表的推荐工作。
九、开放实验室的工作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