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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与管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精简高效、多出成果”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学科竞赛,是指由国家、省、校等相关部门、机构组织主办或承办的,面向大学生的各类学科竞赛。学科竞赛具体举办层次及等级以获奖证书的落款及盖章为最终评定依据。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学科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各系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的工作职责:决定举办(参加)竞赛的项目与规模,为学科竞赛提供集训场所、设施设备及经费支持;协调处理与竞赛有关的其他问题;向学院提出对竞赛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建议。
第四条
各系成立学科竞赛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专业主任。
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向组委会提出举办(参加)竞赛项目与规模的建议;经组委会批准举办(参加)的竞赛项目,按照赛事要求,明确竞赛负责老师和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科竞赛方案的制定、参赛学生的选拔与指导、活动总结等相关工作;负责赛事的经费预算。
第五条
学院团委、教务秘书具体负责国家级、省级等学科竞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协调服务工作。学院团委负责校级、院级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建立学生层面的大学生学术委员会,按照学院团委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做好各类学科竞赛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的管理。
第七条
建立覆盖各学科的专业类社团,各社团协助学科竞赛负责老师做好学科竞赛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建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网站,搭建创新创业教育网上交流平台,介绍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发布学科竞赛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设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提供集训场所、
设施和设备,同时为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供方便。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
学院设立“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
第十一条
各系在组织学科竞赛前期,根据赛事相关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报学院学科竞赛组委会核准、审批。
经组委会同意举办(参加)的赛事,报名费学院和参赛队员各负担二分之一,学院负责材料费。进入复赛(决赛)需要去外地比赛的,学院承担交通费、住宿费。
第十二条
竞赛结束后,各系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相关学科竞赛费用。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学科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考虑,并结合赛事安排和学生获奖情况给与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第十四条
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经学院学科竞赛组委会认定,学生可申请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参见《学生手册》相关文件);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可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替代相关环节课程设计或免修相应课程)。参加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将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学院每年对年度学科竞赛组织实施及获奖情况进行总结,根据教师指导的学生在竞赛中的奖励层次及等级,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评选出“科技创新标兵”、“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个和人,学院将给与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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