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许迟到早退,有事提前一天到计算机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跟值班老师或副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执行、回校后到中心销假并上班。
6、坚持请假、销假制度并由请假人填写请假条备案。
7、值班老师允许一天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需经副主任或主任批准。
8、勤工助学人员的业绩、表现由值班老师、中心全体人员㈥本学期的学生定期评定并备案,作为发放劳务酬金和进行奖、罚的依据。
9、根据勤工助学人员的表现,中心有权辞退工作情况一般、表现不好、业绩不突出的勤工助学人员。
10、对在工作中犯严重错误并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勤工助学人员,中心及时报学校、学工处和所在院系作出处理意见,并追究刑事责任。
11、勤工助学人员从出问题的时间起,学工处和中心停发劳务酬金并根据学校处理意见将罚款上缴学校财务。
12、对勤工助学人员在勤工助学工作期间结合机房管理工作,作出突出业绩和有重大发明、创新、创造的学生,中心协助解决相关事宜并给予
重奖。
三、勤工助学人员的工作任务:
1、配合值班老师,作好机房的值班及管理工作。
2、配合管理卫生的老师,作好所有机房的卫生工作。
3、根据中心的教学、培训、硬件维修、软件维护等工作安排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离岗时关好门、窗、电,作到安全第一。
5、利用在中心勤工助学的有利条件,完成中心交给的各项工作并作出较大成绩。
学生所在学院,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